有機農產品,是根據有機農業原則和有機農產品生產方式及標準,生產、加工出來的并通過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的農產品。有機農業的原則是,在農業能量的封閉循環狀態下生產,全部過程都利用農業資源,而不是利用農業以外的資源(化肥、農藥、生產調節劑和添加劑等)影響和改變農業的能量循環。有機農業生產方式是利用動物、植物、微生物和土壤4種生產因素的有效循環,不打破生物循環鏈的生產方式。有機農產品是純天然、無污染、安全營養的食品,也可稱為"生態食品更簡明地說:有機農產品是指在生產中不采用基因工程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以及飼料添加劑等物質,而是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原理,采用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生產出的農產品。
綠色農產品,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的農產品。可持續發展原則的要求是,生產的投入量和產出量保持平衡,既要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要滿足后代人同等發展的需要。綠色農產品在生產方式上對農業以外的能源(化肥、農藥、生產調節劑和添加劑等)采取適當的限制,以更多地發揮生態功能的作用。
我國的綠色食品分為A級和AA級兩種。其中A級綠色食品生產中允許限量使用化學合成生產資料,AA級綠色食品則較為嚴格地要求在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肥料、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和其他有害于環境和健康的物質。按照農業部發布的行業標準,AA級綠色食品等同于有機食品。
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經認證合格獲得認證證書并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農產品。
有機農產品與其他農產品的區別主要有3個方面:
1.有機農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禁止使用農藥、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質,并且不允許使用基因工程技術;其他農產品則允許有限使用這些物質,并且不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術。
2.有機農產品在土地生產轉型方面有嚴格規定。考慮到某些物質在環境中會殘留相當一段時間,土地從生產其他農產品到生產有機農產品需要2~3年的轉換期,而生產綠色農產品和無公害農產品則沒有土地轉換期的要求。
3.有機農產品在數量上須進行嚴格控制,要求定地塊、定產量,其他農產品沒有如此嚴格的要求。
綠色農產品與一般農產品相比有以下顯著特點:
1.利用生態學的原理,強調產品出自良好的生態環境;
2.對產品實行“從土地到餐桌”全程質量控制。
無公害農產品是對農產品的基本要求,嚴格地說,一般農產品都應達到這一要求。
有機農產品國際上有機食品起步于20世紀70年代,以1972年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的成立為標志。1994年,國家環保總局在南京成立有機食品中心,標志著有機農產品在我國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產生的背景是,發達國家農產品過剩與生態環境惡化的矛盾以及環保主義運動。
綠色農產品1990年農業部發起,1992年,農業部成立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1993年農業部發布了“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產生的背景是,20世紀90年代初期,我國基本解決了農產品的供需矛盾,農產品農殘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食物中毒事件頻頻發生,“ 綠色”成為社會的強烈期盼。
無公害農產品20世紀80年代后期,部分省、市開始推出無公害農產品,2001年農業部提出“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并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4個城市進行試點,2002年,“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在全國范圍內展開。無公害農產品產生的背景與綠色食品產生的背景大致相同,側重于解決農產品中農殘、有毒有害物質等已成為 “公害”的問題。
綠色食品70%為加工產品,30%為初級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和無公害農產品都以初級農產品為主。有機農產品的價格高于普通農產品50%至幾倍,綠色農產品的價格高于普通農產品10%~20%,無公害農產品的價格略高于一般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