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關于印發《四川省動物檢疫監督“強基固本提質增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川農函〔2024〕320號
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動物檢疫監督“ 強基固本 提質增效”專項行動的通知》(農辦牧〔2024〕14號)要求,進一步規范動物檢疫監督工作,現將《四川省動物檢疫監督“強基固本 提質增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6月24日
四川省動物檢疫監督“ 強基固本 提質增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動物檢疫監督,夯實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打造業務精湛、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行為規范、保障有力的官方獸醫隊伍,官方獸醫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進一步提升;檢疫監督制度宣傳落實到位,各環節工作要求更加明確,全面提高檢疫監督規范化、科學化水平;信息化管理平臺完善,智慧監管廣泛應用,群眾檢疫申報更加便利,工作效能有力提升;部門協作更加順暢,構建縱向貫通、橫向協同、運行高效的工作機制。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官方獸醫履職能力
1.落實《官方獸醫依法履職規范》。將《官方獸醫依法履職規范》納入官方獸醫培訓內容,教育引導官方獸醫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明確官方獸醫在檢疫監督活動中的職責和紀律要求,培塑優良作風。推進官方獸醫證制發,督促指導其持證上崗。開展動物檢疫提質行動,分類梳理檢疫申報材料和審查要點,加強對檢疫受理、現場檢疫、檢疫記錄的督促指導,強化證章標志和出證賬號管理,規范檢疫監督行為。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活動,嚴厲查處不檢疫就出證、隔山開證、開“人情證”、轉借出證賬號和買賣檢疫證章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樹牢官方獸醫依法履職思維。
2.落實官方獸醫培訓計劃。按照《2022—2025年四川省官方獸醫培訓計劃》組織好官方獸醫培訓工作,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和檢疫規程提出的新制度新要求作為培訓重點,全面提升官方獸醫業務技能操作水平;加強官方獸醫考核,落實好官方獸醫網絡考試培訓,力爭達到參訓率、完訓率、參考率、合格率“ 四個一百”。
(二)提升動物檢疫監督智慧監管能力
3.加快推進動物檢疫無紙化出證。鞏固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動物B)成果,加強無紙化出證技術培訓,有序推進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動物A)和動物檢疫證明(產品B)試點工作。
4.加快推進基礎信息“ 菜單式”管理。依托“四川智慧動監”平臺的養殖場戶、屠宰場點備案功能,結合畜牧獸醫生產經營主體統一賦碼及基礎信息采集工作,完善轄區養殖場戶和屠宰場點基礎數據庫,備案工作要逐步向散養戶和牛羊禽兔集中屠宰點覆蓋。加強基礎數據庫信息管理,及時注銷無效備案、退回重復備案、糾正錯誤備案,提高數據庫信息質量和可用性,確保檢疫出證時啟運地、貨主、承運人、目的地等信息一鍵帶入。
5.加快推進信息應用。加強檢疫與防疫工作關聯,2024年10月1日前逐步啟用“四川智慧動監”平臺產地檢疫環節的畜禽標識信息與強制免疫信息核查功能,對不符合動物防疫有關規定的,不予受理檢疫申報。依托“四川智慧動監”平臺,認真核查檢疫出證數量、運輸車輛軌跡、指定通道檢查、落地反饋等重點內容,發現異常情形及時予以處置。加強落地報告制度執行,對多次未按規定執行落地報告制度的,限制其申報檢疫。加快“四川智慧動監”平臺預警功能開發與應用,增設系統預警名錄,進一步加強信息應用。
(三)提升動物檢疫監督協同聯動能力
6.強化違法違規線索移交。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與同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溝通協調,明確違法違規線索移交程序、時限和處理情況反饋等要求,建立動物檢疫監督執法全程緊密協作機制,做好線索移交和處理反饋情況匯總(附件),緊跟移交案件全過程,確保移交的案件,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探索運用檢疫監督信息化系統,智能分析識別超過調運有效期、未按目的地運輸、未經指定通道查驗、落地不報告等違法違規線索,按程序推送行政執法機構。
7.強化技術支撐。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工作協同,強化信息互通、措施聯動、資源共享,防檢結合,高質量推進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鼓勵符合相關資質認定、國家認可機構認可等條件的第三方實驗室開展動物檢疫相關疫病檢測工作,規范管理,建立信息化監管平臺,為官方獸醫實施檢疫提供技術支撐。
8.強化畜禽標識查驗。運用全國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追溯系統和“四川智慧動監”平臺,分段做好畜禽標識申請、簽收、發放等環節信息采錄工作,確保以標識為核心的追溯體系有效運行。加強產地檢疫、指定通道、屠宰入場查驗等關鍵點位畜禽標識查驗,在產地檢疫檢查中,對畜禽佩戴的標識與發放到對應養殖業主標識編碼不一致的不得出具檢疫證明,對檢查發現佩戴標識與檢疫證明證載編碼不一致的堅決不予放行或準許入場,并對佩戴標識真實性開展核查。嚴厲打擊倒賣、變賣、偽造畜禽標識等違法違規行為,一旦發現及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強化動物檢疫監督制度宣貫。利用新聞媒體、宣傳手冊和培訓等形式,對從事畜禽飼養、經營、屠宰、運輸的單位和個人開展常態化規章制度宣傳,督促落實生產經營者防疫主體責任,推進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四)提升全鏈條便民服務能力
10.推行網上便捷辦理。推進“四川智慧動監”微信公眾號申報檢疫,強化線上申報檢疫要求和操作的宣傳指導,重點加強智能手機使用能力較低群體的指導,持續提升動物檢疫申報率。要嚴格執行落地報告制度,依托“四川智慧動監”平臺做好落地網上報告,即到達目的地后,由貨主或承運人向啟運地報告,由養殖場戶或屠宰企業向目的地報告,全面提升畜禽落地報告率,形成畜禽流通監管閉環。
11.推行信息化監督檢查。要加強養殖場戶、屠宰企業、運輸車輛等備案管理,充分利用“四川智慧動監”平臺對備案信息在動物檢疫環節中自動查詢功能,堅決糾正重復備案、變相收費等行為。落實指定通道環節“檢疫信息在網、途中檢查用網、檢查結果上網”要求,指定通道檢查人員在“四川智慧動監”信息平臺“即檢即傳”,提升檢查效率和檢查信息上網率。要依托“四川智慧動監”平臺,建立信息化檢查通報機制,推動檢疫監督工作效能提升。
三、實施步驟和進度安排
(一)對標梳理階段(2024年6月底前)。各地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和動物檢疫規程等要求,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工作措施和時限,責任到人。
(二)強基固本階段(2024年7月—12月)。各地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扎實開展各項工作,落實專項行動要求,加強官方獸醫隊伍建設,重點做好薄弱環節的問題整改;健全動物衛生監督與行政執法工作銜接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案件;加快推進智慧監管能力建設,實現鄉鎮官方獸醫與檢疫申報點信息關聯率達到100%,屠宰企業基礎信息完善率達到100%,入川動物指定通道查驗率和畜禽落地報告率穩步提高,省級動物檢疫出證系統智能監測預警功能初步構建。
(三)提質增效階段(2025年1—8月)。進一步提高隊伍能力素質,確保官方獸醫網絡考試培訓達到“四個一百”;加強協同聯動,增強實驗室技術支撐能力,全面開展畜禽標識真實性查驗;全面完善規模養殖場基礎信息,持續提高入川動物指定通道查驗率和畜禽落地報告率,優化便民服務機制,顯著提升動物檢疫監督工作水平。
(四)總結提升階段(2025年9月)。全面梳理總結專項行動的經驗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問題,研究建立工作長效機制。加強正面宣傳,推廣應用先進經驗和經典做法。
請各市(州)農業農村部門于2024年12月15日前報送年度工作進展和動物檢疫違法違規線索移交情況匯總表(附件),2025年10月15日前報送專項行動總結。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省動物衛生監督所檢疫管理科,王博海 028-85088845;
省動物衛生監督所流通監督科,鄭昌鑫 028-85078905;
電?? 子? 郵? 箱: 21075598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