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組織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農業農村)廳(委、局),部內各司局、派出機構:
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更好服務和保障新時代農業農村改革開放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10月23日印發《關于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的印發實施,對于依法推進鄉村振興,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按照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決定在農業農村部門干部職工中開展學習《意見》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認真學習領會《意見》精神。《意見》充分闡述了司法審判工作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關系,并就人民法院如何服務和保障現代農業發展、文明和諧平安鄉村建設、促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提出明確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組織干部職工學習,在工作中準確把握和貫徹《意見》精神。
二要大力加強農業農村法治建設。農業農村法治建設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是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農業農村重點領域立法,完善農業農村法律法規。深化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嚴厲打擊各類坑農害農違法行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三要協同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供法治保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共同配合、協同推進。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人民法院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要積極配合人民法院貫徹落實《意見》,妥善處理各類涉農案件,依法化解涉農矛盾糾紛,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
服務和保障的意見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12月3日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pdf
農辦法〔2018〕6號.CEB